您的位置:铜元天地首页 >> 文章中心
文章阅读

高安农民炫耀宋代瓷瓶遭强抢(图)

来源/作者:网络 |

  高安农民黄自栋经常炫耀自己收藏到的一只“宋代哥窑瓷瓶”,这让奉新县农民李睦华等人起了歹念,将瓷瓶抢走。
  警方迅速破案后,却发现,黄自栋自认为价值百万元的“宋代哥窑瓷瓶”,经高安市文物局鉴定为现代仿制宋代哥窑复制品,价值仅为300元。
  “宋代哥窑瓷瓶”原来是个赝品
  炫耀“古董瓷瓶”价值百万
  高安市东方红乡农民黄自栋,今年59岁,平时喜好古董收藏。几年前,他在吉安市的一古董市场上,花7000元收藏到了一只杏黄色的弦纹瓷瓶后,每天爱不释手,时常把“宝贝”拿出来炫耀。
  今年42岁的奉新县澡下镇青潭村桃山组的农民李睦华,听一些收藏古瓷器的“圈内”朋友讲,一些古瓷器的升值空间很大,若能收购到货真价实的古瓷器转手就能发大财。于是,李睦华找到一位“圈内”人士徐某,让其介绍一个卖家卖古瓷器给他。于是,徐某介绍了黄自栋给李睦华。
  2008年3月1日,黄自栋挑选了一批古瓷器,在徐某带领下,来到了李睦华的家。李睦华找来了几个当地的“圈内”人士验过货后,认为黄自栋的古瓷器不值钱。
  之后,徐某悄悄告诉李睦华:黄自栋身上有一只价值连城的古董瓷瓶,被黄自栋随身携带着好几年了。
  黄自栋遂很干脆地掏出瓷瓶,并向李睦华介绍:“看,这个瓶子的胎子非常紧密,有弦纹,还有4个珍珠状的泡泡。釉色呈杏黄色,施釉较薄,温润似玉,这是宋代哥窑瓷器的特征,价值上百万元。”
  舅舅唆使外甥强抢“哥窑瓷瓶”
  李睦华看到“稀世之宝”后,便想据为己有。于是李睦华将黄自栋和徐某留在了自己家中好酒好菜招待,伺机对“宝贝”下手。
  3月2日,李睦华的外甥张虎来请其喝喜酒。李睦华便要张虎去找人,将黄自栋的“宝贝”强抢过来,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他一万元好处费。
  当晚,张虎找来奉新县澡下镇青潭村石碧组农民张小明和石元桥组农民夏泽华。
  次日一早,李睦华让张虎、张小明、夏泽华认清黄自栋后,就开始了行动。
  当黄自栋坐上去奉新县城的班车后,张小明就立即跟上了班车。张虎则骑着摩托车带上夏泽华,尾随班车一直到奉新县城车站。黄自栋到奉新县城车站,换乘了去高安的班车,3人一直尾随在后,但因车上的乘客太多,始终没有机会下手。
  直到班车行驶至高安市瑞雪宾馆前地段下客时,夏泽华才以黄自栋偷东西为借口,强行将黄自栋拖下到小巷中。这时,张小明两人也随即跟了过去,三人强行抢走瓷瓶。
  当晚,李睦华只付了2000元酬金给张小明等,于是,张等人也就没给李睦华抢来的古董瓷瓶。
  3月4日,李睦华与张虎商量说:“现在凑不足一万元钱酬金,是否先暂时支付一半给张小明两人?”
  入股筹集资金支付抢劫酬金
  见舅舅没有1万元钱,张虎便提议了入股筹集资金的办法支付抢劫酬金,并极力鼓动朋友周厚贤投资。他告诉周厚贤,他有一只价值百万元“宋代哥窑瓷瓶”,现在要付给抢瓷瓶的人一万元酬金。现在因钱不够支付抢劫者的酬金,张小明等不愿意把“哥窑瓷瓶”交出来。因此,希望周厚贤入股出资,待“哥窑瓷瓶”出手后,便按照投资入股的比例分钱。
  周厚贤经不住诱惑,立即投资了1500元。李睦华当晚又将3500元钱给了张小明。张小明等人在得到5000元酬金后,勉强将抢来的“瓶子”给了李睦华。
  李睦华、张虎等人商定,在付清张小明等人的抢劫酬金后,“哥窑瓷瓶”按功劳大小归李睦华、张虎、周厚贤三人所有,约定李睦华、张虎各占40﹪股份,周厚贤占20﹪股份。
  “百万元古董瓷瓶”仅值300元
  在“哥窑瓷瓶”被抢的当天,高安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就立即对此案展开了调查。
  4月30日,高安市公安局获知,李睦华等人在奉新县周边的一些古董市场兜售“宋代哥窑瓷瓶”,于是立即派出刑侦队民警前往奉新县实施抓捕。
  民警乔装成古董商贩与李睦华取得联系后,李睦华十分狡猾,不时地更换交易地点,使民警几次取消抓捕行动。
  当日傍晚,民警再次与李睦华联系上,并约定在李睦华的一个朋友家中见面交易。李睦华见到乔装成古董商贩的民警就开价说:“这可是正宗的宋代‘哥窑瓷瓶’,价值上百万。现在急需钱用,所以只卖20万元。”
  民警决定以砍价为由,想办法将李睦华“钓”出该村庄实施抓捕。于是,民警说只肯出8万元,并且要求要到奉新县城才能取钱给他。
  李睦华虽然接受了8万元的交易价,但是选择在其另一个朋友的家中交易。外围民警们了解到,李睦华的这个朋友家很适合抓捕行动。当晚,高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奉新县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将李睦华、张虎、夏泽华、张小明四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黄自栋花7000元买来、认为价值百万元的“宋代哥窑瓷瓶”,经高安市文物局鉴定为仿制宋代哥窑复制品,价值仅为300元。
  近日,该案已由高安市公安局移交检察机关公诉。
浏览次数:771
复制 】 【 打印
查看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 (0)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或立场